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沿溪景观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德化县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沿溪景观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编号:(略)
一、补充修改
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略)项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上述人员(除造价负责人可以外聘,但须附上委托书)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符合执业资格规定,能满足工程设计的需要。中标后若招标人需要,须按招标人要求增配人员。除后续设计服务负责人可按要求兼任外,其余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任。”修改为“上述人员(除造价负责人可以外聘,但须附上委托书)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符合执业资格规定,能满足工程设计的需要。中标后若招标人需要,须按招标人要求增配人员。除园林专业负责人、后续设计服务负责人可按要求兼任外,其余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任。”
2、招标文件中招投标监督机构联系电话“(略)-(略)”修改为“(略)-(略)”。
3、设计周期修改为如下:
勘察周期:(略)
方案优化:(略)
初步设计:(略)
施工图设计:(略)
勘察工作由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自行协调进度,若因该两项工作原因造成设计工作延误,由设计单位全权负责。
4、设计专用合同条款中(略).1 发包人违约责任修改如下:
(略).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略)
设计人已提交方案优化且通过有关部门及发包人评审的,发包人支付至本项目工程设计费估算总额的(略)%;
设计人已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但尚未通过有关部门及发包人评审的,发包人支付至本项目工程设计费估算总额的(略)%;
设计人已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且通过有关部门及发包人评审的并已提供概算的,发包人支付至本项目工程设计费估算总额的(略)%;
设计人已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但尚未通过施工图评审的,发包人支付至本项目设计费估算总额的(略)%。
设计人已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已通过施工图评审的,发包人支付至本项目设计费估算总额的(略)%。
注:(略)
二、答疑
1、问:(略)
回复:(略)
2、问:(略)
回复:(略)
特此通知!
注:(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