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由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投〔(略)〕5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略)-(略)-(略)-(略)-(略),工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已落实,项目法人为云和县河湖库塘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本工程的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略)年,防洪标准为(略)年一遇,农田段河道以防冲不防淹护岸为主,堤防(护岸)级别为5级。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工程部分(略).(略)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本标段的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略)
2.2.1工程设计:(略)
2.2.2设备采购:(略)
2.2.3工程施工:(略)
2.2.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
2.2.4.1法律法规规定的需由发包人另行委托的检测检验工作,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必须做好检测检验工作的配合;
2.2.4.2与本工程专项验收所需的施工单位自检、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计取。施工图审查、平行检测和法人委托检测由发包人另行委托。
注:(略)
2.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3.1.1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略)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略)年(略)月(略)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2)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4)不允许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水设计、施工等工作任务中的同一项;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3.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1.4投标人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自(略)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联合体中标的,以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工程费用在(略)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自(略)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含EPC业绩,联合体中标的,需为承担施工任务一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2.1.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2.1.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需提供);
3.2.1.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2.2设计负责人:(略)
3.2.3施工负责人:(略)
3.2.4施工技术负责人:(略)
3.2.5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相互兼任;
3.2.6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3.2.7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
1.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有)、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如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人数不少于2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5.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略)年(略)月(略)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7.联系方式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本公告发布时间:(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