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平市红旗路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略))(略)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 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略)
3.2 标段名称:(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外省进陕企业需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申请人信誉要求:(略)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限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略)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略)年4月(略)日 9时(略)分 ,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9.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9.4、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