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第三排水沟(常信段)尾水生态治理项目己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第三排水沟(常信段)尾水生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农业农村局,估算投资(略).(略)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略)年一般债券资金配套保障资金,招标人为贺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将按标段顺序,优先获得标段顺序靠前的中标资格,后续标段由综合评价累计得分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获得中标资格,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略)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略)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2 履约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4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