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新区 (略)-(略) 号地块(生态墓园)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项目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注:(略)
2.4设计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类设计:
含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等。
(2)专项设计:
市政设计、景观设计、墓位产品设计、山体安全及修复设计、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含人防标识标牌设计)、防雷设计、节能设计、幕墙及门窗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抗震支架设计、钢结构设计、PC装配式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绿建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标识标牌导引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办公接待公共区域)等。本次招标不包含的专项:(略)
(3)其他:
1)市政设计:(略)
2)景观设计:(略)
3)墓位产品设计:(略)
4)室内装饰设计(办公接待公共区域):(略)
5)山体安全及修复设计:(略)
6)所有设计均为方案、初设及后期配合服务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满足国家规定相应阶段相应成果内容及深度要求,并满足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报批、报审深度要求。
(4)以上内容为招标人列出的主要设计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分项类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如有遗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费用不另行计算。
2.5设计要求:(略)
2.6设计质量要求:(略)
2.7服务周期:(略)
2.8设计周期:(略)
1.确定中标后(略)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需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要求);
2.招标人明确启动初步设计工作后(略)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其余:(略)
注:(略)
3.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的资质须满足下述第(1)项或同时满足下述第 (2)、(3)项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3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区域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3.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条款。
3.3.4 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 5 天内) 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 注 册 咨 询 、 技 术 服 务 电 话 :(略)
http:(略)
4.4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 (试行) 》(湖公管办【(略)】2 号) 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9.软件技术支持:
9.1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略)
服务热线:(略)
9.2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