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级、泰山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两区(泰山区、岱岳区)法院、检察院社会汽车定点租赁服务区域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市级、泰山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两区(泰山区、岱岳区)法院、检察院社会汽车定点租赁服务区域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征集文件,并于(略)年6月4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交易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A包项目名称:(略)
B包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注:(略)
采购需求:(略)
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略)
框架协议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略)
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略)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公告媒体:(略)
3、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征集人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征集人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略)
5、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征集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