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报价含税;单价一次包干,包含本项目工程达到本工程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补偿及一切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若因投标人施工不当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则投标人需无条件完成施工质量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二、招标人负责:(略) 三、投标人负责: 1、设备均由投标人承担; 2、报价均包含土石方挖、装、运、便道、泥口费及回填、场内洒水降尘、所需的证件办理(排放证、借土回填证)等相关费用; 3、报价含规定范围内的机械费、人工费、规费、税金、管理费等一切与工程土方有关的一切费用。工作内容中如有未明示的工作内容视为该工作已包含在报价内,不另行计量;投标单位应现场查勘场地情况,运输道路情况,招标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4、含城管费、交警、渣土办、街道、管理费、出入工地路口保洁、场外清洁及安全文明施工、洒水降尘、清洁路面等一切沟通协调及处理费用,如发生路面污染,政府处罚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不包含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扬尘监控及摄像头; 5、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违规作业,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施工队临时设施:(略) 7、包通过相关检测单位的路基(床)压实度、弯沉值试验,配合招标人材料送检事宜; 8、如招标人有需要,配合收集弃土签证相关资料; 9、回填土方量的确定:(略) (略)、配合项目进行取土、弃土签证材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取样留证、取土记录、土石方联测、相关影像监控资料(GPS行驶记录)等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工程数量为暂估量,土方挖弃及场内土方运输以现场实际施工双方对原地面及挖后地面实际测量收方量为准;借土回填以现场实际施工双方对回填压实密实方实际测量收方量为准。 五、具体工艺及做法要求详见施工设计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