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规划编制单位承担东方市大田镇
DL-(略)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公告
按照东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现我局需选聘一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单位承担东方市大田镇DL-(略)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公告,邀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报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东方市大田镇DL-(略)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含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入库等相关内容。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略)亩,位于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东侧,大田村南侧;该项目用地不在我市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拟建项目属于军民融合和国防动员、体育开发项目,符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文件要求,拟建设内容符合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允许布局的“风景名胜、特殊用地及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建设用地准入类型。
二、报名资格及报价要求
(一)报名资格:(略)
各报名单位委派人员须是公司成员并提交以下材料:(略)
(二)报价要求:(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略)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三)报名方式:(略)
四、选聘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二)我局将统一拆封报价函,报价在审定价范围内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审定价的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作废;
(三)有效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有效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为中标单位;
(四)有效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为中标单位;
(五)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单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为中标单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为中标单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
(六) 选聘地点:(略)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