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司法局莱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莱山区司法局莱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并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略)
6、框架协议的期限:(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含)以上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征集文件:
获取征集文件方式:(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略)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略)(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
开启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略)(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略)(略),无需到现场参加会议。
五、公告期限:(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略)
2.CA 数字证书办理:(略)
3. 供应商注册:(略)
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下载征集文件:(略)
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存在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牵头开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网址:(略)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略)】(略)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响应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函的内容附件,供应商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7.1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略)
7.2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略)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