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镇兴旺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兴旺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