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略):(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