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永安市洪田镇水东村(略).(略).(略).(略)号等(略)户屋后崩塌治理工程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略)】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略)(略)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略)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 工期要求:(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图设计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略)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略)
(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