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第2、3标段,招标人:河池市林业局,项目资金来源:(略)年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 GDHCG(略)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境内 建设规模: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境内 。第2标段建设规模:(略)。 合同估算价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第2标段:(略)。 工期要求 :第2标段(略)日历天;第3标段(略)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略)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工程内容 | 第2标段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第2标段 | 项目位于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境内。新建(略)条森林防火道路,新建里程(略).(略)km;改造2条森林防火道路,改造里程4.(略)km。按《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 (略)-(略))中林区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该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第3标段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第3标段 | 项目位于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境内。新建(略)条森林防火道路,新建里程(略).(略)km。按《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 (略)-(略))中林区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该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略) 3.2 财务要求:(略) 3.3业绩要求:(略) 3.4信誉要求:(略) 3.5 人员要求:(略) 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略)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略)](略)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略)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略)〕(略)号)》的评价结果执行;采用广西信用评价等级,以广西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若尚无年度广西信用评价等级,采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年度全国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桂交建管发[(略)](略)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内)办理登记手续,也可到河池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8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第1标段~第(略)标段,总计(略)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略)个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根据项目标段开标评标顺序若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面的标段仅参与评审及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3.9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略)年 5月(略)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略)日),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略)-(略)-(略) (略):(略)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过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广 西·河 池 ) (http:(略)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略) 5.4河池网上开标子系统登录方式:(略) 5.5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略) 8.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略)-(略)。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人务必及时办理CA锁和个人CA证书、个人电子签章,用于加密/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签到、开标记录表签章。 9.联系方式9.1招标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邮编:(略) 9.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邮编:(略) 9.3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话:(略) (略)年5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