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兴经济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兴经济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 已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以 区十三届政府(略)年第(略)次常务会议纪要(三)(【(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专项债 ,招标人为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规模:(略)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略)
(2) 招标类型:(略)
(3) 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5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略)
2.6 工期要求:(略)
2.7工程质量:(略)
2.7.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7.3 采购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由承担主要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5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2 只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略)
7.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s:(略)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电 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联系人:(略)
E-mail:(略)
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监管部门:(略)
地点:(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