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家疃安置区建设项目(一区)电梯采购和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沂水县公家疃安置区建设项目(一区)电梯采购和安装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内容:(略)
2.3标段划分:(略)
2.4资金来源:(略)
2.5合同估算价:(略)
2.6供货安装期:(略)
2.7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一个制造商在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如出现多个被授权单位时,将均被拒绝。
3.2(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如制造商以上两证合一的,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证的级别或参数须满足本次招标的电梯参数要求。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2)其所代理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需具备: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如制造商两证合一的,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证的级别或参数须满足本次招标的电梯参数要求。
3.3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网站中查询结果网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获取招标文件
5.1获取时间:(略)
5.2获取方式:(略)
5.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sdhenghuicheng@(略).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6.2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