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略)年公益电影放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交易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为预采购,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略)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审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略)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略)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略)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略)
3、合同融资政策:(略)
4、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