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勘察范围:(略)
1)一次性详勘(包含提供持力层以下3倍桩径至5米范围内的不良地质状况的书面说明、施工过程中的补勘);
2)超前钻(包含一桩一孔、桩基施工阶段取样及试验、对既有建构筑物基础形式的调查和勘测等),并与设计单位配合提供准确的桩身长度;
3)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勘察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工作,勘察成果必须取得勘察审查合格书。
(2)设计范围:
1)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依据学校已编制的本项目概念规划、《设计导则》和《设计勘察任务书》,完成本项目的单体和总体的方案深化设计(包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包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预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2)负责各阶段的设计答疑、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及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程。
3)配合开展申请国家资金的项立或备案工作。
(3)其他:(略)深化需经过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各阶段的其他相关手续。
注:①发包人有权调整或取消工作范围及内容,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费用索赔;②本项目将分期实施,一期实施范围约8万平方米,剩余范围及分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勘察周期:
一期:满足一期设计工期要求,由勘察设计牵头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勘察方案经发包人、设计单位和勘察审查单位确认后,(略)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出具地勘报告。
二期:(略)满足二期设计工期要求。
(2)设计周期:
一期:(略)
①方案深化设计:(略)
②初步设计:(略)
③施工图设计:(略)
二期:(略),发包人提出设计需求后(略)日历日内完成。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