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7】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商务部分:40% 勘察设计方案部分:50%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略)分)=商务文件得分*(略)%+技术文件得分*(略)%+投标报价得分*(略)% |
2.2.2【8】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当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2.当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
2.2.3【9】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略)%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2.2.4(1)【(略)】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略)分) | 类似业绩((略)分)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为止,承接过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或以上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每项得6分,本项最多得(略)分。 注:(略) |
业绩获奖((略)分) |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为止,获得建筑设计类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略)分;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5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略)分。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为止,获得建筑勘察类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5分。 注:(略) (2)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 (3)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值>省级(含副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市级(市科学技术奖、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其他非房建类项目(如:(略)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略)分) |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 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5分。 设计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为止,获得过国家级建筑工程设计奖项的,得5分,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奖项的,得2分,获得市级奖项的,得1分,最高得5分。 注:(略) (2)须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扫描件,奖项只计取一项,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计算。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 (3)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值>省级(含副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市级(市科学技术奖、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其他非房建类项目(如:(略)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项目团队((略)分) | 1.投标人投入人员满足《各专业人员投入基础要求表》,得6分。不完全满足《各专业人员投入基础要求表》的本项得0分。《各专业人员投入基础要求表》详见附件。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拟委派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拟委派项目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拟委派项目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拟委派项目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拟委派项目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拟委派项目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拟委派项目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9.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拟委派项目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略) |
| | 企业认证((略)分) |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略)分,每少1项扣5分,扣至0分止。 注:(略) |
2.2.4(2)【(略)】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略)分) | 总体设计分析((略)分) | 设计范围及内容能反映招标人的设计要求,从居住的实际需求出发;对各个设计阶段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措施合理,符合适用、经济、美观和绿色生态原则;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充分结合地理、气候、风俗、文化和个性特点; 较好方案得[(略),(略)]分,一般方案得[8,(略))分,较差方案得[0,8)分。 |
功能、平面布局((略)分) | 平面图设计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组织及交通合理、实用性强,充分考虑结构和经济合理性。 较好方案得[(略),(略)]分,一般方案得[8,(略))分,较差方案得[0,8)分。 |
建筑造型((略)分) | 建筑造型适用、经济、绿色和美观原则,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富有特色,建筑外观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 较好方案得[(略),(略)]分,一般方案得[8,(略))分,较差方案得[0,8)分。 |
绿色节能((略)分) | 设计方案符合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的气候特点,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应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较好方案得[8,(略)]分,一般方案得[4,8)分,较差方案得[0,4)分。 |
质量保障措施((略)分) | 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满足反复修改论证、有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 较好方案得[(略),(略)]分,一般方案得[5,(略))分,较差方案得[0,5)分。 |
设计进度及保障措施((略)分) | 设计进度计划紧凑,编排严谨,能够满足项目设计计划要求,有提前介入措施,各环节间搭接紧密、合理,保障措施完整。 较好方案得[(略),(略)]分,一般方案得[5,(略))分,较差方案得[0,5)分。 |
2.2.4(3)【(略)】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略)分) | 投标报价 ((略)分) | 投标报价得分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略)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1%扣1分,每下偏1%扣0.5分,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