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略)〕(略)号)、《国铁集团 山东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桥梁桩基第三方检测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江苏段工程
(一)建设地点:
江苏省新沂市、宿迁市。
(二)建设规模:
(1)正线工程:(略)
(2)新沂至淮安铁路同步实施工程
同步实施新沂至淮安铁路引入本线近距离并行地段左右线各长0.(略)公里,以及站房同侧新淮铁路的线下工程单线长0.(略)公里。
(3)合肥至宿迁高铁同步实施工程
同步实施范围:(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江苏段桥梁桩基第三方检测,对应站前工程所有三个标段桥梁基桩第三方监测。。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1.投标人资质
(1)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2)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略)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专业检测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检测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附其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检测工程师应持有满足专业需求的资格证件,检测人员应经过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4业绩要求
近五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至少1项高速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业绩。
3.5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检测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检测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 至 (略)年5月(略)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 (略) 时 ,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铁村1号(铁路体育馆院内)铁路职工食堂楼(略)室)持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4.3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9时至(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略)
5.2 投标保证金:(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
无。
(略).联系方式
招 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 系人:(略)
电 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