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仅指:(略)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注:(略) |
4 | 投标保证金 |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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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略)注:(略) |
6 | 联合体投标人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7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 |
8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9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
(略)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略)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4)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略)(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注:(略) |
(略)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近8年内独立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略)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的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5)“近8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7)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 |
(略)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高级工程师;(2)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监测人员上岗证书;(3)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略)公里的线性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调查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高级工程师;(2)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监测人员上岗证书;(3)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略)公里的线性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调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师。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略)(3)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略)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5)“近8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6)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所列人员一致。 |
(略) | 信誉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未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略)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略) | 利益冲突 | 本标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参与投标。 |
(略)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略)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略)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