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沈阳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坐标与高程发布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年沈阳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坐标与高程发布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项目名称:(略)二、预算金额:(略)三、项目概况:(略)四、包组属性:(略)五、评分标准:(略)六、履约期限:(略)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八、维保期(质保期):(略)九、技术规格等标准(一)项目内容在沈阳市全市范围内开展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维护工作,使其稳定运行并对外提供稳定的厘米级定位服务,提高系统的运行质量,保障整个系统的网络优化和高可用性,有效服务于沈阳市经济建设。1.现有(略)个连续运行参考站点委托保管,提供以下服务:(1)负责连续运行参考站所需的供电,如遇可知的停电,必须在停电2个小时内通知责任人;(2)负责定期察看连续运行参考站运行状态,做好站点机房、设备及观测墩的卫生清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人,如遇雷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必须每天巡查一次,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反馈并协助处理;(3)参考站点发生故障时,协助责任人进行故障排查及处理。发现机房设备停电、电路故障,影响机房运行的,必须2小时以内向责任人反馈;(4)保管责任人必须维护参考站点设施的运行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机房、进入观测天线范围,测绘工作人员检查。2.现有(略)个连续运行参考站点的设施维护、日常运行维护,提供以下服务内容:(1)硬件设备维护、网络设备维护、监控设备维护;(2)GNSS专业设备维护;(3)防雷设备维护;(4)设备故障维修、设备损坏更新等工作,如遇到雷击故障、设备损坏等重大问题,维护人员(略)小时内赴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和设备更换。3.控制中心软硬件升级、维护、日常运行维护,提供以下服务内容:(1)每日监控软件、硬件系统的运行状态,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提供专业测绘及网络服务软件维护;(3)用户管理与管理软件的维护;(4)定期系统备份,设备固件升级;(5)提供软硬件设备故障维修、损坏更新等工作。4.参考站网功能和性能测试,参考站点数据质量检查,对沈阳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进行全市域整网精度及可靠性测试。5.沈阳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的网络服务,提供以下服务内容:(1)提供现有(略)个连续运行参考站点的专用数字电路租赁服务;(2)提供控制中心的网络租赁服务,公网固定IP租赁服务;(3)提供网络维护服务,保障网络设施正常运行,更换损坏的网络设备。6.对现有连续运行参考站点巡检,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参考站接收机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检查配套设施(交流电源、UPS电源、配电装置等)、防雷设施、网络设施(路由器、交换机、光端机等)是否正常;(2)检查参考站的观测墩周围是否有遮挡、天线桅杆、天线、馈线连接是否稳固或破损;(3)检查线路链接、设备工作状态指示是否正常,设备及线路标签,如有丢失及时补贴;(4)负责参考站机房环境清洁,保持机房干净整洁,及时清理设备上的灰尘积土,确保设备、机柜散热风扇及过滤网无堵塞物;(5)巡检故障、隐患处理:(略)(6)参考站设备维修维护与升级:(略)(二)主要技术依据(1)《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检查与验收》(CH/T(略)-(略))(2)《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测试技术规范》(CH/T(略)-(略))(3)《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基本产品规范》(GB/T(略)-(略))(4)《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服务管理系统规范》(GB/T(略)-(略))(5)《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服务规范》(GB/T(略)-(略))(6)《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术语》(GB/T(略)-(略))(7)《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质量评价规范》(GB/T(略)-(略))(8)《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测试技术规范》(GB/T(略)-(略))(9)《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GB/T(略)-(略))((略))《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CH/T(略)-(略))((略))《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技术规范》(GB/T(略)-(略))(三)其他要求在合同期内配合做好全球导航定位基准站网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十:(略)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需具有大地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略)付款条件:(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略)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