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汤河中学公寓楼二期配套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东区汤河中学公寓楼二期配套项目(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略)
2、招标内容:(略)
3、项目编号:(略)
4、标段划分:(略)
5、资金来源:(略)
6、建设地点:(略)
7、计划工期:(略)
8、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3、招标文件售价:(略)
注:(略)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规定,为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
3、地点:(略)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请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6、投标截止时间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