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略)岳池县石垭至普安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钢筋混凝土管
(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S(略)岳池县石垭至普安段改建工程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略)岳池县石垭至普安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安发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发改〔(略)〕(略)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的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略)
2.3交货地点:(略)
2.4标段划分:(略)
2.5计划采购量:(略)
2.6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略)
3.2财务要求:(略)
3.3其他要求
3.3.1业绩要求:(略)
3.3.2信誉要求:(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5月(略)日开始登陆:(略)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略)年6月(略)日上午9时(略)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现场递交:(略)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表4.2.1),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单位异议受理人:(略)
异议受理人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5月(略)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