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和一期工程互通及附属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略)〕(略)号、慈发改审批〔(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慈溪市交通运输局以慈交审批〔(略)〕(略)号、慈交审批〔(略)〕(略)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声屏障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和一期工程互通及附属工程(下称“本项目”)西起西二环路,东至寺马公路,长约8.0公里,设计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结构形式采用高架+地面道路,其中上层高架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幅宽(略)米),下层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主要内容为高架、平面和立体交叉互通、沿线平行匝道、地面道路改建及外侧地面辅道等,一期工程投资概算约(略)万元,其中建安费约(略)万元;一期工程互通及附属工程投资概算约(略)万元,其中建安费约(略)万元。本项目声屏障均为桥梁段的声屏障,设置在高架防撞护栏上,其结构采用吸声与反射组合型屏障,上端为弧形吸声段,中间为PC板,下部为直立式吸声段。本次招标共设1个声屏障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略)-1>室(略)-1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