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的要求,响应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7.4响应人需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相关要求办理CA证书,以便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要求为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响应人可不派代表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但需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远程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7.5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请各响应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
7.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7.7本项目发布媒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