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社保证明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略)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注:(略) 2)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略)年6月(略)日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网页链接:(略) 3)投标人须注意电子证书的有效期。 4、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落款最晚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装饰装修项目)施工业绩(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需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影印件,缺一不可。在提供以上材料基础上,仍无法体现项目经理信息或评审因素的,还须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以体现评审所需要的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5、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的: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略)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③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行贿犯罪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最终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的。(须提供书面承诺)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