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智慧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智慧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新经审备[(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政府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甘肃国通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兰州新区BW3#路以东,纬五十三路以南,BW4#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该地块总用地面积(略).7平方米(约(略).(略)亩),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约(略).(略)亩),总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本项目地上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配套服务楼、十一座仓库、值班室、设备用房及设备配套等,地下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用房等。
2.1.3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略).(略)万元。
2.1.4工期要求:(略)
总工期要求:(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2.1.5 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1.5.2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1.5.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2招标范围:(略)工程设计范围:(略),配合甲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现场技术支持、设计变更及补充图纸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略)
(3)工程采购范围:(略)
(4)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5)项目建成后试运行。
(6)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略)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项目,未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申请人须提供近5年((略)年5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申请人须同时满足3.3.2.1和3.3.2.2条要求)
3.3.2.1 设计业绩要求:(略)业绩以已签订的合同为准),类似工程是指钢结构厂房或房屋建筑工程。
3.3.2.2 施工业绩要求:(略)业绩以已签订的合同为准),类似工程是指钢结构厂房或房屋建筑工程。
3.4其他:
3.4.1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方提供)。
3.4.2(1)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申请,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设计方提供);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专业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略)C证)。
(4)拟派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略)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管理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须未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应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填报的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具体详见甘建建〔(略)〕(略)号文要求)。申请人须将带有二维码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于(略)年6月5日(略):(略)时前发送至yinfn@westernmetal.com邮箱,并将带有二维码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其他资料”中。
(6)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略)〕(略)号文办理入甘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略)〕(略)号文办理入甘信息登记。
3.4.3 财务要求:(略)((略)年度或(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参与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要求)。
3.4.4 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和“投标材料真实一致性保证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未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和“投标材料真实一致性保证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3.4.5 本项目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要求)。
3.5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1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3.5.2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
3.5.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4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
3.5.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 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略)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申请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登记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略)
备注:(略)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6日9时(略)分。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略)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7.4网上开标时间:(略)
7.5网上开标地点:(略)
7.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7 若有操作技术问题请及时与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解决,联系电话(略),CA办锁电话:(略)
备 注:(略)
7.8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国通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山丹河街(略)号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略)********(略)
9. 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