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磁灶中学扩容建设工程(二期)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二)
各投标人:
晋江市磁灶中学扩容建设工程(二期)(招标编号:(略)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略).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略)
(2)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批准,且完成工程移交、档案资料移交后,发包人支付至经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批准的结算金额总价(略)%的工程款(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调整部分及主材价格调整部分,在工程结算时一并调整),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略).4款〔最终结清〕、(略).3款〔质量保证金〕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付款方式:(略)
2、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略).1过程结算”中的“过程结算节点如下:(略)
3、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略).1过程结算”中的“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款项包括:(略)
4、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略).2竣工结算”的“工程结算由业主单位委托符合晋江市政府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论经中介机构审核(复核)的项目,其结算价以中介机构审核(复核)意见为准。”修改为“工程结算由业主单位委托符合晋江市政府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论经财政部门复核(备案)的项目,其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复核(备案)意见为准。”
二、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提问1:(略)
回复:(略)
三、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