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方城县汉山水库库底特殊清理工程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汉山水库库底特殊清理工程规划设计项目已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4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
2.5建设内容:(略)
2.6建设地点:(略)
2.7招标内容:(略)
2.8服务周期:(略)
2.9质量要求:(略)
2.(略)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近三年度((略)、(略)、(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依据财库〔(略)〕(略)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日内;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略)
3.7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9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略)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注: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 同时公示中标人主体库信息(https:(略)
四、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缴纳
4.1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市场主体库入库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市场主体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备案通过,并对外公示。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4.3.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略)
4.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用:(略)
4.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用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4.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略)
4.6.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详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绑定及电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4.6.4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4.6.5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6.6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略)】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绑定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略)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5.4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网站上同时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名 称 | 编 列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8、联系方式”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8、联系方式” |
1.1.4 | 项目名称 | 方城县汉山水库库底特殊清理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方城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1.2.1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资金,(略)%。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服务范围 | 编制《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库底特殊清理工程实施方案》及《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库底特殊清理工程砂石处置方案》。 |
1.3.2 | 服务周期 | 合同签订后(略)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备注:(略) |
1.4.1.9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
1.(略).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 |
1.(略).1 | 分包 | 不允许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 |
2.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除招标文件外,最高限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略)天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6月(略)日9:(略)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发布(略)小时后即视同投标人收到该澄清,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发布(略)小时后即视同投标人收到该修改,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澄清、答疑等。 |
3.2.3 | 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大写:(略) 小写:(略) 注:(略)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略) 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用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详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绑定及电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 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2)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略)】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新注册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提供)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 |
4.1.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的地方均为“电子签章”,要求签字的地方均为“电子签名”。如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无电子签名,可手写签名后整页扫描并上传。 备注:(略) |
4.1.3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阶段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人应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投标人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
4.2.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年6月(略)日9:(略) 开标地点:(略) |
5.3 | 开标程序 | 1、投标人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名单。主持人(代理公司)根据保证金交纳情况来确定有效投标人,并退回不符合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顺序: ①投标人解密:(略) ②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5分钟供投标人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招标人、监督人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随时在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做好及时回复; ③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④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在开标系统中点击“开标结束”,并进行“招标文件导入”、“控制价文件导入”。 ⑤系统完成开标过程,无须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章。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略)3 名 |
7.1.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
7.2 | 中标通知书在线发放 | / |
7.3.1 | 履约担保 | / |
7.4 | 合同在线签订 | / |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þ是 |
2 | 类似项目 | 指内容或性质类似的项目。 |
3 | 投标注意事项 | 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②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③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电话。 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
4 | 原件要求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的资格审查或加分项,全部以投标人市场主体库中证件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且投标文件中所附扫描件必须和市场主体库中的证件原件扫描件一致。所有资料须上传至相应位置,上传即有效,上传位置是否正确不作为废标条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
5 | 温馨提示 | ①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似度:(略) ②依据豫财办(略);(略)(略);(略)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 ③付款方式:(略) ④⑤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略)】(略) 号文件计取,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交纳。 ⑤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文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略)
(2)财务要求:(略)
(3)业绩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项目经理资格:(略)
(6)其他要求:(略)
1.4.2 联合体投标:(略)
1.4.3 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略) 分包
不分包
1.(略)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略) 款、第 2.2 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略)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略)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略)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服务方案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承诺
(8)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 、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4.2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3供应商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4.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6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5.开标
5.1开标
5.1.1采购人在本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视频进行公开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5.1.2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
5.2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从开标时间起,各投标企业自行在 (略) 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超过时限未解密的,无论什么原因,均按无效标处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即为解密程序结束);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
1、招标人、监督部门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2、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
3、远程开标程序:
4、(1)投标人解密:(略)
(2)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开标结果。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线提交电子签章确认开标结果,在规定时限内(投标截止后(略)分钟内)未作签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并默认开标结果。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 本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略)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件一:(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 月 日
附件二:(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略)
1.
2.
.....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 |
服务内容 |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 |
服务周期 |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 |
质量 |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 |
综合评分部分(满分(略)分)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商务标:(略) 技术标:(略) 综合标:(略) |
2.2.4(1) | 商务标评分标准((略)分) |
评分因素 | 评标标准 |
投标报价 ((略)分) |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略)%+投标报价×(略)% 其中:(略)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 1%在基本分 (略) 分的基础上加1 分,最多加 5分;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不含 5%)时,每再低1%在满分 (略) 分的基础上扣 1 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 1%在基本分 (略) 分的基础上扣1 分,扣完为止。 |
2.2.4(2) | 技术标评分标准((略)分) |
内容 | 评审标准 |
对项目的理解((略)分) | 对招标内容理解的准确性、目标的明确性、工作内容的全面性、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后,0-(略)分。) |
项目方案编制工作路线和方法((略)分) | 方案编制工作路线的完备性、合理性、详细程度等方面,在工作路线和方法完善、合理性方面评分。(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后,0-(略)分。) |
质量保证体系 ((略)分) | 根据进度计划是否合理、保障措施是否得力(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后,0-(略)分。) |
合理化建议(5分) | 针对合理化建议是否科学、合理、可行(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后,0-5分。)。 |
服务承诺(5分) | 投标人后期服务承诺及措施情况等(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后,0-5分。)。 |
2.2.4(3) | 综合标评分标准((略)分) |
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企业业绩 (0-8分) | (略)年1月以来承担有类似项目业绩(砂石处置方案或采砂实施方案或采砂可行性论证)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6分。 (略)年1月以来承担有其他类型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以主体库“勘察/设计业绩”中上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0<得分≤8 |
体系认证 (0-4分)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水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证书扣1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 0<得分≤4 |
信用评价 (0-3分) | 信用等级经水利部评定且在有效期内,并以投标人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的为准,信用等级分值:(略) 注:(略) | 0<得分≤3 |
企业荣誉(0-5分) | (略)年1月以来获得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奖项有一项得2分,省、市级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奖项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否则不得分。(以主体库“企业获奖”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0<得分≤5 |
| | | | | |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 值 构 成
(1)商务标:(略)
(2)技术标:(略)
(3)综合标:(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评 分 标 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略)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略)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 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略)
(l)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满分(略)分。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 名中标候选人。
3.4.2 若通过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后的投标人有 2 家或 2 家以上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具有明显竞争性的则按优先排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标准和要求
(1)编制《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库底特殊清理工程实施方案》
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编制《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库底特殊清理工程实施方案》,由县水利局审批。
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内容:(略)
(2)编制《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库底特殊清理工程砂石处置方案》
依据河南省水利厅印发的《河道砂石处置方案编制规范(试行)》编制《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库底特殊清理工程砂石处置方案》,由南阳市水利局审批。
该项目砂石处置方案编制内容:(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方城县汉山水库库底特殊清理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投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
目录
(自行编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我们收到了(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内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服务周期,质量要求参加投标。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收,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略)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已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交纳了元的投标保证金。
6、我们承认最低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
7、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8、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相关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单位 | |
招标控制价 |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 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视为废标。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服务周期 | |
质量要求 | |
其他 |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略)
成 立 时 间 :(略)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略)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系 (投 标 人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附缴纳、绑定成功后的回执单或保函或投标承诺函)
四、服务方案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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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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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略)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 | | | | | | | | |
备注:(略)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略)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备注:(略)
(四)正在设计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备注:(略)
七、服务承诺
(一)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 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不挂靠、借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胁迫他人投标(放 弃中标)、恶意投诉、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老赖”,符合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要求。
(五)本单位不存在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之情形,若中标,本单位将自觉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有关措施,及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六)若中标,本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
(七)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八)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同 意按照相关规定记入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诚信档案或不良行为(信用)记录。
(九)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