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平正(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略)
注:(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 月(略)日(略) 时(略)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略)-(略)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平正(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