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3号工程包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发审[(略)](略)、[(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资金,招标人为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略)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略)万元;
2.5.工期要求:(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和工程类或岩土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略)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9:(略)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