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重要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泰顺县河道水库综合整治项目(全域幸福河湖建设)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顺县重要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泰顺县河道水库综合整治项目(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已由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顺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泰顺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略)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略)
具体细化为:(略)
2.4计划工期要求:(略)
设计工期:(略)
施工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施工资质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当月(或之后月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站截图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独立或者牵头人身份承接并完成过单个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水利类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略)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略)
(2)设计负责人:(略)
(3)施工负责人:(略)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5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2)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http:(略)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4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略)
5.2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