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略)年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略)年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略)年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吴忠市交通运输局以《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红寺堡区 (略) 年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吴交审发〔(略)〕(略)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略)
2.2工程地点:(略)
2.3工程概况:(略)
(1)弘德园区连接线(Y(略)):(略)
(2)同心至土坡煤矿(C(略) K5+(略)-K5+(略)):(略)
(3)京藏高速经G(略)至红寺堡滚泉北站连接线(Y(略) K2+(略)-K2+(略)):(略)
(4)肖家窑葡萄酒庄示范园区经二路(Y(略) K0+(略)-K7+(略)):(略)
(5)红崖至九村(Y(略) K1+(略)-L2+(略)、K5+(略)-K6+(略)):(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注:(略)
2.7评标办法:(略)
2.8资格审查办法:(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具备二类公路养护乙级养护资质,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 能力 | 投标人须提交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略)年至(略)年)附:(略)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近5年内(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路基或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
企业 信誉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注:(略) |
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略) 项目总工:(略)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略)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且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略)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一个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标段时,推荐中标标段时按以下原则确定:(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变更3.5款内容:(略)
修正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略)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略)年6月4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修正第4.1款内容:(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略)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略)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 (略) 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