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医院医疗科研综合楼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沂市人民医院医疗科研综合楼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内容:(略)
2.3资金来源:(略)
2.4工期:(略)
2.5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2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投标人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中无重大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日期:(略)
4.2获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略)
递交方式:(略)
5.2开标日期:(略)
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无须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