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大桥重建工程南沙大桥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大桥重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南沙大桥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略)-(略)-(略)-(略)-(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沙大桥重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 E(略) | 南沙大桥重建工程 | 本工程道路全长(略).(略)m,城市次干路标准,其中含一座总长(略)m的桥梁(6*(略)+(略)+3*(略)=(略)m)。包括道路、桥梁、雨水管道D(略)~D(略)、污水管道DN(略)~DN(略)、路灯、景观照明及标识标线。桥梁最大跨径(略)米。 | (略).0 | (略) |
2.4 其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略)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略) (略);(略);投标人(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略)年(略)月(略)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须包含单跨跨径≥(略)M的桥梁)的市政工程项目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略);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略) (略);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略) 3.5 信誉要求:(略) 3.6 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略);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略);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略);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略);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略);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略);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略); 6.3 (略); 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略);综合评估法(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略);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略).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略) (略).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编:(略) | 邮编: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略)年(略)月(略)日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筛选和清标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不再进行后续评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 入围筛选方法和数量 |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根据下列方法筛选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1. 入围筛选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方法六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方法六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三。其中: 方法二中: G1 值为 (略)%、(略)%、(略)%、(略)%、(略)%,开标时随机抽取确 定;?G2 值为 (略)%、(略)%、(略)%,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R=(R 一般不少于 (略) 家) 方法三中:(略) 方法四中:(略) 方法五中:(略) 方法六中:(略) ? | 2.1.3 | 清标标准 | (1)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2)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3)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1.4 | 当确认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情形的 | 评标入围结果:(略)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6项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3 | 无效标 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内容 | 详细评审(评定分离)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3.1 | 技术标评审 | 总体概述:(略) | 总体概述:(略)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4 页)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略)-(略) 页)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5-8 页)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略)-(略)页) | 2.3.2 | 投标报价评审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不少于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 1.5 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3 | 资信标评审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项目负责人在 (略)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略) 万及以上(须包含单跨跨径≥ (略)M 的桥梁)的市政工程;满足要求得 1 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略)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 分值构成(总分?(略) 分) | 投标报价:(略) 施工组织设计:(略) 投标人业绩:(略)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 | ? ? ? ? ? ? ? ? ? ? 2.3.2 | ? ? ? ? ? ? ?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 直接确定:(略)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Q1值取值范围:(略) K2取值为:(略) 方法四:(略) □ K值取值范围:(略) 方法五:(略) Δ值取值范围:(略) 3、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略)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3.4(1) |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 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4(2) | ?施工组织设计 (打分制)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4 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 页的,扣?0.(略) □ 分。 | 暗标响应性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暗标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3.7.4 项规定的,按无效标处理。 | 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总体概述:(略) | 0.3 | 2-5页 | 总体概述:(略)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0.5 | 2-4页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0.3 | (略)-(略)页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 度的保证措施;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0.1 | 5-8页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0.5 | (略)-(略)页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 | / | / |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 | / |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 | / | / | / | 2.3.4(2) | □施工组织设计 (打分制)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 暗标响应性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暗标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3.7.4 项规定的,按无效标处理。 | 评审因素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总体概述:(略) | ? |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 |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 |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 |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 |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 | ? |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 | ? | 2.3.4(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项目负责人在(略)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略)万及以上(须包含单跨跨径≥ (略)M的桥梁)的市政工程;满足要求得?1 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略) | ? 2.3.4(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信用分值*6%,满分为6分(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 0.8 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2.3.4(5) | 投标人行为及标 后履约考评扣分 |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2.3.4(6) | 其他 | 评标方法:(略) 1、评标方式:(略) 2、评审因素:(略) 3、推荐定标候选人: 采用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略) 4、定标候选人数量: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有效投标人数量>6 家时, 定标候选人数量为 5 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 4~6 家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 3 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超过3 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直接进行评审,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不重新推荐或补充中标候选人。 | 2.4 | 二阶段评审 | ?采用□不采用 | 2.4.1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投标人具体数量 | 第一阶段:(略) | 2.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应用阶段 |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 2.4.3 | 第一阶段评审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是?否 | 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5.1.2 | 定标委员会 ? | 成员组成:(略) 需要明确的应当回避具体情形:(略) (1)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定标公正评审的。 | 5.1.3 | 定标因素 | (1) 报价因素 如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略)%(含)~(略)%(含)】范围内的,不进行价格竞争。如果有超出偏差率【-(略)%(含)~(略)%(含)】范围的,所有单位须进行价格竞争,根据各单位报价与平均值的偏差率绝对值进行评价,偏差率绝对值最小为最优(偏差率绝对值相同,则以负偏差为优),依次类推。? (2)拟派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状况 、类似业绩:(略) 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施工员2名,具备施工员证书; 质量员2名,具备质量员证书; 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员证书。 上述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且提供不少于连续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参保证明并加盖社保专用章。 类似业绩:(略) 注:(略) 人员配备齐全、业绩满足的为最优;人员配备全满足、业绩不满足或人员配备少一类、业绩满足的为次优;人员配备少一类、业绩不满足或人员配备少两类、业绩满足的为第三档;人员配备少二类、业绩不满足的为第四档;其他为第五档。 ? (3)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市政基础设施类):(略) 按定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并启用的最新季度的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市政公用)。满足本项目资质等级要求的信用分排名前 (略) 名企业为最优,(略)-(略)名为次优,(略)-(略) 名为第三档,依次类推。 注:(略) ? (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进行评价:(略) ? (5)根据投标人提供能反映履约能力和水平的资料(包括企业资质、体系认证情况、承接工程项目情况等)进行评价。 | 5.1.4 | 定标方案 | 定标方法:(略)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直至确定排名。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详见本章附件一:(略) | 资格评审标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 | ? 详见本章附件二:(略)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三:(略)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详见本章附件四:(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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