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本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电子发票平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参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电子发票平台建设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选择本项目服务机构。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地点:(略)
2.2采购内容:
2.2.1根据城轨集团的业务需求,需进行电子发票系统的专项设计,将开具、接收、应用电子发票的建设模式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关建议,保障城轨集团的正常开票并且实现乘客乘车自助开票。
2.2.2开展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如下:
2.2.2.1本次设计范围自动售检票系统、多元化支付平台的改造及在办公网络系统中新设地铁电子发票平台和电子发票与各系统间的接口设计。
2.2.2.2需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发票系统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用户需求书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2.2.2.3乘客购票乘车后,满足乘客自助发起电子发票开票申请,开具电子发票;满足财务部门在办公网络系统开具发票、发票冲红、发票查询等要求。具体见《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周期:(略)
2.4质量标准:(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1.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略)
3.1.2业绩要求:(略)
3.1.3财务要求:(略)
3.1.4信誉要求:(略)
3.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注:(略)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略):(略)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略)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略)楼(略)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详细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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