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康复医院康复托养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停车位及残疾人康复训练场地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沂市康复医院康复托养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停车位及残疾人康复训练场地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内容:(略)
2.3标段划分:(略)
2.4资金来源:(略)
2.5工期:(略)
2.6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3.2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4.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lutai(略)@(略).com。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招标文件答疑资料递交时间:(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5.2地点:(略)
5.3投标保证金
根据《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的要求,对于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等级最高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为A+,且近3年内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并无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对于达不到免缴保证金要求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建议保证金形式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