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在设备、资质、人员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略) (2)技术负责1人:(略)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略) (4)安全员1人:(略) (5)施工员1人:(略) (6)质量员1人:(略) (7)机械员1人:(略) (8)材料员1人:(略) (9)资料员1人:(略)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略) 4.所有投标人投标成功后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在设备、资质、人员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略) (2)技术负责1人:(略)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略) (4)安全员1人:(略) (5)施工员1人:(略) (6)质量员1人:(略) (7)机械员1人:(略) (8)材料员1人:(略) (9)资料员1人:(略)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略) 4.所有投标人投标成功后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