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医用气体工程 答疑补遗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医用气体工程”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略) 答:(略) 2、招标图纸中液氧站的自动切换柜为2台,而在招标清单中自动切换柜数量为1台。几处数量不一致,请确认本项目自动切换柜的数量。 答:(略) 3、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要求了医用气体管道的规格型号,而招标清单和招标图纸中的管道规格型号与技术规格书中不一致,比如规格书中DN(略)的不锈钢管外径 x 壁厚为D(略)x 3,而在招标清单和招标图纸中DN(略)不锈钢管外径 x 壁厚为D(略) x 3,规格书中DN(略)的不锈钢管外径 x 壁厚为D(略) x 2.5,而在招标清单和招标图纸中DN(略)不锈钢管外径 x 壁厚为D(略)x 3和D(略) x 2.5。几处要求不一致,请确认本次投标以哪个要求为准。 答:(略) 4、本项目液氧站设置在室外,招标图纸没有室外管道部分,无法确定室外的工程量,请提供本项目室外部分的图纸。 答:(略) 5、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压力监护报警装置要求“((略))报警器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家食药监局质量检验中心或质量检验中心关于电磁兼容性检测合格报告或依据 GB (略).1-(略)检测合格报告。”,因报警器是医用气体报警系统的关键零部件,且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属于国家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做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全部检测,而此处将系统中的部分零部件的检测报告单独设置作为评分条件设置不合理,建议招标参数修改为“((略))医用气体报警系统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家食药监局质量检验中心或质量检验中心关于电磁兼容性检测合格报告或依据 GB (略).1-(略)检测合格报告。”。 答:(略) 6、推荐品牌中不锈钢管推荐品牌为“民乐、共同、笼立可、金品冠等同档次”,经市场咨询推荐这四家厂家均不生产无缝不锈钢管,而本项目医用气体管道、蒸汽管道均采用无缝不锈钢管,建议不锈钢管推荐品牌改为国内无缝不锈钢管的生产厂家,如“金保莱、常泰、宝丰等同档次”。 答:(略) 7、在招标图纸设计说明中要求医用无油空压机功率为(略)KW,而在后续图纸、招标技术规格书、招标清单中均为≤(略)KW。请问是否以≤(略)KW为准? 答:(略) 8、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和招标图纸中手术室设置了医用气体终端箱,在腔镜检查室和放射检查室配备医用气口箱,而招标清单不包含医用气体终端箱和医用气口箱。请问本次招标是否包含医用气体终端箱和医用气口箱? 答:(略) 9、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重庆两江中心医院)、重庆两江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函”章节中“招标人”为“重庆两江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且软件的“投标函”章节为固定格式不可修改。请问“投标函”章节中“招标人”是否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为准,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若不是,请修改软件内容。 答:(略) (略)、招标文件第(略)页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投标保证金中规定:(略) 答:(略) (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名称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重庆两江中心医院)、重庆两江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而根据招标清单电子接口(QTF)中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封面”招标人名称为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价文件时,招标人名称无法自主填写;请问此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略) 质疑二:(略)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略) 工程造价:(略)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请问:(略) 答:(略) 质疑三:(略)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略) 工程造价:(略)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请问:(略) 答:(略) 质疑四:(略)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略) 工程造价:(略)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请问:(略) 答:(略)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略)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措施费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招标人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重庆两江中心医院)、重庆两江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业主),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为:(略) 3、补发“感染科医气平面图”,详见附件。 注:(略) | 招标人:(略) |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 (略)年5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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