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具体内容 | 分包预算服务费最高限价(万元/年) |
第1包 |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一) | 农林水及其他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 (略) |
第2包 |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二) | 街乡镇及其他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 (略) |
第3包 |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三) | 经济建设及其他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 (略) |
第4包 |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四) | 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其他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 (略) |
第5包 |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五) | 城市运行及其他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 (略) |
第6包 |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六) | 事前绩效评估和成本绩效分析服务 | (略) |
第7包 |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七) | 党政群团及其他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 (略) |
第8包 |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八) | 教育、科技、文化及其他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 (略) |
第9包 |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九) | 公检法司及其他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 (略) |
第(略)包 |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十) | 国有企业、商务发展、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及其他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_。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4.政府采购批复函号:(略)
5.本公告为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第1-(略)包的招标公告,第1-(略)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每包合同服务费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工作量达到服务费金额。供应商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任何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每一供应商可以中选多个包,但每一包中的服务不得拆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确定包号,若未按获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每包需单独提供投标文件并注明包号及对应的项目名称。
6.其它
6.1 质疑方式: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略)
6.2 投诉处理方式:(略)
6.3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6.4 本项目意向公开时间:(略)
7.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