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略)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方城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星钢球土地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星钢球土地平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阳弘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
2.4项目地点:(略)
2.5资金来源:(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标段划分:(略)
2.8质量要求:(略)
2.9工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略)年、(略)年和(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算起,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查询渠道:(略)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注:(略)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https:(略)
四、招标文件获取和保证金缴纳:
4.1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市场主体库入库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4.3.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略)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略)
4.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4.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略)
4.6.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年7月2日(略)时(略)分(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4.6.4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4.6.5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6.6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略)】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绑定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2日(略)时(略)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5.4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年7月2日(略)时(略)分。
6.2开标地点:(略)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3 | 项目名称 | 方城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星钢球土地平整)工程 |
1.1.4 | 建设地点 | 方城县产业集聚区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略)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略);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5.1 | 踏勘现场 | (略);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6.1 | 投标预备会 | (略);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7.1 | 分包 | (略);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8.1 | 偏离 | (略);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
2.1 |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 由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 |
2.2.1 | 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略)前 |
2.2.2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略)日前 |
2.2.3 |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时间 | 投标截止日(略)前 |
3.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略)年7月2日(略)时(略)分 |
3.2.1 | 构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略) 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略).(略)元); 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A.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年7月2日(略)时(略)分(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B.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C.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D.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略)】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
3.5.1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略);不允许 □允许 |
3.6.1 | 电子投标文件 签名或签章要求 |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处须加盖投标人的 CA 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CA印章。 |
3.6.2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投标人应按时参加不见面开标会议,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5、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
3.6.3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1)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2)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略) |
4.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4.2.1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从开标时间起,各投标企业自行在(略)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超过时限未解密的,无论什么原因,均按无效标处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即为解密程序结束);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 1、招标人、监督部门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2、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 3、远程开标程序:(略) 4、(1)投标人解密:(略) (2)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开标结果。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线提交电子签章确认开标结果,在规定时限内(投标截止后(略)分钟内)未作签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并默认开标结果。 (4)开标结束。 |
5.1.1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略);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略) |
7.1.1 | 付款方式 | 合同约定 |
7.1.2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约定 |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8.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略) |
8.2 招标控制价 |
8.2.1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略)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质疑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略)日前 |
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澄清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略)日前 |
8.3.1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采用。“暗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8.4投标人代表出席在线开标会 |
8.4.1 | 参照不见面开标手册和流程。 |
8.5评标 |
8.5.1 | 评标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8.6中标公示 |
8.6.1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相关企业信息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予以公示,同时在规定的其他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
8.7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8.8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8.9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8.(略)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8.(略)异议 | 对于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人对异议事项承担举证责任,异议人对自己提出的异议事项,应当提供事实依据与具体理由,未提供的不予受理。 |
8.(略)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略)](略)号规定收取。 |
8.(略)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似度 |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关于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的请示》相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公管[(略)](略) 号)文件精神,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时作废标处理。 |
8.(略)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8.(略)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投标企业如有弄虚作假、挂靠资质等违规行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相关人员必须如实挂牌上岗,如若发现投标企业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部相关人员到岗不实,实行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要求。 |
8.(略) |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请保持长期有效)。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个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略)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投标人注册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处查看下载。 备注:(略) |
8.(略) | 各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避免因使用同一台计算机制作或同一台计算机上传或相同企业秘钥(CA)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由此造成的其他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招标项目地点:(略)
1.1.6本招标项目建设环境:(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略)
(2)项目经理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其他要求:(略)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略)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略)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1.(略)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网站)上同时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公告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上同时发布,并确定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须及时浏览相关网站获取有关澄清、变更公告,澄清、变更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澄清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形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网站)上同时发布,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上同时发布,并确定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须及时浏览相关网站获取有关澄清、变更公告,澄清、变更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招标文件、有关造价文件的要求进行,依据投标人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和现行市场价格信息,合理自主报价。并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如因漏项或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予调整。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报价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略)
3.2.4 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
3.2.5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工程现状、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投标人在报价时还应全面考虑现场施工时对相邻建筑物或基础设施等的影响,充分考虑其他不利因素影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发生对相邻建筑物或基础设施、其他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任何影响和伤害,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3.2.6 投标人应根据定额消耗量、市场价格信息、实力、技术装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及本企业的竞争能力情况自主定价,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3.2.7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递交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未参加投标导致本标段招标失败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具体审查标准详见评分办法。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签字或电子签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4.2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3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4.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6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5.开标
5.1开标
5.1.1采购人在本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视频进行公开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5.1.2投标人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
5.2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从开标时间起,各投标企业自行在(略)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超过时限未解密的,无论什么原因,均按无效标处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即为解密程序结束);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
1、招标人、监督部门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2、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
3、远程开标程序:
4、(1)投标人解密:(略)
(2)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开标结果。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线提交电子签章确认开标结果,在规定时限内(投标截止后(略)分钟内)未作签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并默认开标结果。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和决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定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结果。
7.3 中标通知
7.3.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2在中标公示期内,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诉和质疑,但须对投诉和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7.3.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监督部门未收到投诉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执行。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略).电子招标投标(采用)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 月 日
附件二:(略)
问题的澄清
编号:(略)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略)
1.
2.
.....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投标总价 |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施工组织设计:(略)分 综合部分:(略)分 投标报价: (略)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按无效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略)%+投标报价×(略)% 其中:(略)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略)分) | 内容完整性(0.5分) | 符合:(略) 不符合:(略)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3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0~2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0~2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0~3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工期保证措施(0~2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2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0~2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1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0~2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0~2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1.5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风险管理措施(0~2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2.2.4 (2) | 综合部分评分标准((略)分) | 企业业绩(2分) | (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没有得0分。 注:(略) |
企业信用(含纳税诚信)(4分) | 根据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宛建市((略))5号),是采用处于有效期内的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见“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阳市水利局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略)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宛建宛建((略))(略)号”),信用等级对应的分值为:(略) 注:(略) |
优惠承诺(6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履职尽责承诺 (6分) | 一级:(略) 二级:(略) 缺项为0分。 |
服务承诺(4分) | 投标人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承诺保证按期按质量完工,且工期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做出详细的承诺,评委酌情得 0~4 分。 |
招标人意见(3分) | 招标人对投标企业综合评价0-3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分) | 投标总报价 ((略)分) |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略)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略)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略)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略)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
注:(略)
说明:(略)
2、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等相关资料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无虚假、无隐瞒的承诺书(并附投标文件中);
3、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发现隐瞒、虚假文件,上报至政主管部门处理;
4、评分办法中,未按要求缺项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