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2.3.1 | 分值构成((略)分) | 经济标:(略)技术标:(略)商务标:(略)工程业绩:(略)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3.1(1)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略)方法一:(略)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方法二:(略)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l-Ql,Q1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略)注:(略)(2)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略)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3.1(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略)分钟。答辩要求: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略)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
注:(略)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特别提醒:(略) |
2.3.1(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略)(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2)安全工程师1名:(略)(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略)(4)电气专业负责人:(略)(5)勘察专业负责人:(略)(6)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略)(7)结构专业负责人:(略)(8)造价(概预算)专业负责人:(略)(9)园林专业负责人:(略)注:(略)(2)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3)上述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略)年(略)月至(略)年4月。(4)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2.3.1(4) | 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略)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且长度(略)m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乘0.7。 |
注:(略)(2)类似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中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工程造价为准。(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相关指标,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略)(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6)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