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 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至三名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以得票多的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投标登记时(或资格评审时)一致。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略) 分) | 商务部分:(略)分 技术部分:(略)分 投标人总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注:(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4(1) | 商务 部分 ((略)分) | 企业 业绩 ((略)分) | 1.(略)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单项总投资金额1.1亿元(含)或以上的类似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业绩,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9分。 2.(略)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1亿元(含)或以上的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本项最多得(略)分。 注:(略) |
| | 获奖情况((略)分) | 1.(略)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担的水利水电类前期咨询服务或勘察项目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6分;获省部级奖项,每项得3分;获市(含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多计取2项。无或其他不得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略)分。 2.(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担的水利水电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8分;获得过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4分;获得过市级,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以上奖项最多得8分。最多计取1项。 注:(略) |
项目 负责人 (8分) |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 1、(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参与完成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1亿元(含)或以上的类似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或勘察业绩,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工程师的,的1分。 注:(略) |
各专业 负责人 ((略)分) | 专业负责人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不含项目负责人): 1.拟派的水工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资格的,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2.拟派的水文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资格的,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3.拟派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4.拟派的勘察岩土专业负责人:(略) 5.拟派的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略) |
2.2.4(2) | 技术部分((略)分) | 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 (8) |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目的、内容和要求的理解进行评审: 对本项目的总体认识清晰、透彻,内容全面,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优:(略) |
对项目现状的认识((略)分) |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问题分析进行评审: 对项目范围内流域现状及问题分析清晰、透彻,对现状水利设施运行及使用情况了解清楚,优:(略) |
总体设计方案 ((略))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设计目标明确,设计理念先进,设计标准选用准确,设计方案总体布局论证充分,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优:(略) |
组织协调 (6)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方案进行评审: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质量保证和进度保证措施 (6) | 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工作进度、人员组织安排计划进行评审: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其应对措施 ((略)) | 根据各投标人提出的项目工作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其应对措施进行评审: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