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略)年省级补助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乐县(略)年省级补助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经 昌乐县水利局以“ 乐水复字〔(略)〕6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昌乐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昌乐县 (略) 年省级补助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涉及荆山水厂内设备提升及辖区内主管道增设压力监测点、阀井改建,管道迁改一处,新购置备用泵等。
本次招标施工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工程施工标:(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5.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施工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六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 招标文件售价:(略)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昌乐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郑科长 | 联系人 | 张工、魏工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略)@qq.com |
| 地址 | 昌乐县商务社区1号楼 | 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翠都国际C座(略)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