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并采用“合理低价+信用分”的方法评标,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规定“确定入围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入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信用得分高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信用得分均相同时,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信用得分和投标总报价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来确定排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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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电子保函的格式、开具电子保函的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e.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年度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字或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的签字或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略)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略))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略))反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个性特征内容(含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硬件3项)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个性特征内容不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含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了招标文件设定的(或在招标人在补遗书中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8)公路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险费和施工标准化专项费用(若有)、市政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如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9)第(略)章(如有)市政部分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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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履约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参与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评标价:(略)信用分:(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开启进入各合同段第二个信封评标的所有报价文件:1.若被宣读的有效评标价家数大于等于(略)家,则开标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一:(略)方法二:(略)方法三:(略)2.若被宣读的有效评标价家数小于(略)家时,计算所有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所有有效评标价平均值大于等于评标最高限价(略)%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1~3%后作为评标基准价。b.所有有效评标价平均值小于评标最高限价(略)%且大于评标最高限价的(略)%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1~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评标价平均值小于等于评标最高限价(略)%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3~0%后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中:(1)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范围分别为1~3%、-1~2%、-3~0%,均以0.5%为一档,随机抽取确定;(2)评标价=投标总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列金额(若有);(3)评标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若有);(4)有效评标价是指不超过评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评标最高限价(略)%的评标价;(5)所有经计算的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等均取整到元,小数点以后四舍五入;(6)在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时,若无投标人的报价处于某种方法所取值的范围,则该种方法不参与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原则:(1)宣读完投标人的投标价后,招标人应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摇号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百分号前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计入第四位。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0分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2.2.4(3) | 评标价得分 | (略)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略)-偏差率×(略)×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略)+偏差率×(略)×E2。其中:(略)E1=0.(略)~0.(略);E2=0.(略)~0.(略)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入第二位,评标价最低得分为零分。 |
2.2.4(4) | 其他评分因素:(略) | 5分。信用得分的计算:信用分满分为5分,其中施工企业信用分满分为3分,项目经理信用分满分为2分。信用分得分计算规则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
3.4.1 | 综合得分 | 投标人综合得分=评标价得分+信用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