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综合自动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略)〕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综合自动化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自动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具备信息系统工程及综合自动化工程监理能力,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并由监理单位聘任和委派。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4日9时(略)分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略)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
递交地点:(略)
监理标段采用电子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监理标段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 履约保证金:(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7.3 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