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略)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略)
注:(略)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略)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略)号】叶县(略)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略)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2 | 2 | 有机肥采购 | (略) | (略) |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5.4、标段划分:(略)
5.5、招标范围:
2标段招标范围:(略)
5.6、计划工期:(略)
2标段工期:(略)
5.7、质量要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标段:(略)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可为货物生产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肥料登记证)。
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略)
3.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办理CA证书:(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监督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投标人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4 | 项目名称 | 叶县(略)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叶县龙泉乡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2标段招标范围:(略) |
1.3.2 | 计划工期 | (略)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略)日前 |
1.(略).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略)日前 |
1.(略) | 分 包 | 不允许 |
1.(略) | 偏 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招标文件补充材料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略)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它资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注:(略)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电子版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地点:(略) 时间:(略) |
5.2 | 开标程序 |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共5人及5人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委员会中具有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2/3。 注:(略)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如果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推荐) |
7.3.1 | 履约担保 | / |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词语定义 |
(略).1.1 | 类似项目 | 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 |
(略).1.2 | 不良行为记录 | / |
(略).2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 | 2标段招标控制价:(略) 投标人投报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
(略).3 “暗标”评审 |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略).5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是 |
(略).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略).7中标公示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历天。 |
(略).8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略).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略).(略)同义词语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略).(略)监 督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略).(略)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质疑和投诉时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提起质疑和投诉时,必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所有质疑和投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法定代表人手机联系方式,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提质疑和投诉的,还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按上述要求进行的质疑、投诉、举报、短信、匿名反应等,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在处理质疑时需由被质疑人配合调查取证并提供材料时,被质疑人必须配合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
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 | 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略)〕(略)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 (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 (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 注:(略) 二、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 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 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略)〕(略)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第四条:(略)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追究法律责任。 注:(略) (2)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投标人若为**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同时又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上述要求计算得出的价格仅限于评标时使用,对成交价格没有任何影响。投标人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的方式计算。同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产品、**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所属行业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划定标准为:(略)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 质疑函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具备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略)%的预付款,供货完成支付至合同价的(略)%,竣工验收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略)%。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略)](略)号文件为依据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略)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提出。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进行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略)款、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到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在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资格审查资料
(5)技术部分;
(6)其他材料。具体详见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总报价为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安全措施费、规费、质量检测费、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略);(略);组件下载(略);(略);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2(1)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略)
3.7.4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5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 投标
4.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地点:(略)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电子版:(略)
4.2.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时要填写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确认表。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 合同授予
7 .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略).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肥料登记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2.1.3 |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招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数量和范围 |
质量 |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技术部分: (略)分 投标报价: (略) 分 综合部分:(略)分 其他评分因素评分: 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为通过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 (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 (不含5家),则以通过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略)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 ×(投标人投报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略)分) | 实施方案((略)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具体、可行、合理情况在1-(略)分间进行合理评分,缺项得0分。 |
配送方案((略)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具体、可行、合理情况在1-(略)分间进行合理评分,缺项得0分。 |
质量控制措施((略)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工艺流程说明的具体、可行、合理情况在1-(略)分间进行合理评分,缺项得0分。 |
验收方案((略)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具体、可行、合理情况在1-(略)分间进行合理评分,缺项得0分。 |
风险管理措施((略)分) | 根据风险管理措施先进、科学、合理及其可行性程度再1-(略)分间进行打分,缺项时按0分计。 |
培训方案(5分)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培训方案承诺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承诺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在0-7分之间进行酌情打分,不承诺按0分计。 |
2.2.4 (2)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略)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略)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满分(略)分。当投标报价每低于或高于评标基准价1%时,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加减分。 |
2.2.4 (3) | 综合部分 评分标准 ((略)分) | 服务承诺 ((略)分)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其他承诺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承诺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在0-(略)分之间进行酌情打分,不承诺按0分计。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 | / |
| | |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部分:(略)
(2)综合部分:(略)
(3)投标报价:(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略)
(2)综合部分评分标准:(略)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计算的投标人得分=A 十B 十C 十D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乙方持叶县农业农村局于 年月 日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补充及澄清等招标期间所发放的文件)
二、招标范围:
三、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应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要求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四、付款方式:
五、本合同的工期及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工期:
六、技术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乙方应在交货时向甲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相关的资料。
七、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乙方如逾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甲方:(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电话:(略)
开户银行:(略)
帐号:(略)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图纸
详见附件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有机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略)-(略))有关要求。
2、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要求,并有产品批号,外包装不得夸大宣传。
二、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有机肥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略)% |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4%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略)% |
酸碱度(PH) | 5.5~8.5 |
种子发芽指数(GI) | ≥(略)% |
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 | ≤0.5 |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 ≤(略) |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 ≤2 |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 ≤(略) |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 ≤3 |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 ≤(略) |
粪大肠菌群数,个/g | ≤(略) |
蛔虫卵死亡率,% | ≥(略) |
颗粒状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其他补充说明在“其他材料”中列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