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对劳务合作队伍的管控能力和建立“劳务合作队伍诚信登记管理名录”,万载市政交通养护有限公司决定开展劳务合作队伍诚信登记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诚信登记的资格条件
申请诚信登记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经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劳务分包服务营业执照;
2.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资金、设施、设备、技术和人员等条件;
3.申请诚信登记前三年内,无企业法人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不良征信记录、重要不廉洁记录等;
4.具有从事相关作业的综合现场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两项类似工程业绩;
5.企业代表人即现场负责人近三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需发包人盖章);
6.劳务分包按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绿化、交通安全设施、人行道铺装、市政管网、照明工程等专业进行分类,劳务合作队伍应按申请的专业类别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一企业可申请一个或多个专业类别。
7.必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二、诚信登记的原则和管理
1.公司建立劳务合作队伍诚信登记管理名录,由合约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初审的劳务队伍名单交与公司领导班子,公司领导班子参考审核意见,经专题研究会议通过的申请人将进入“劳务队伍合格名册”,并纳入公司劳务队伍信息库。同时对劳务队伍及劳务队伍代表人实行登记管理与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意见,动态调整劳务队伍及劳务队伍代表人诚信登记管理名录。
2.已在公司办理了信用登记的企业,自然获得劳务合作队伍及劳务合作队伍代表人诚信登记资格。
未在公司办理信用登记的企业,可按照诚信登记资格条件的规定和申请流程,自愿申请,经公司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作为合格(C级)劳务合作队伍纳入诚信登记管理。
3.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只允许一家纳入诚信登记管理名录。已入诚信登记但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清出诚信登记管理名录。
4.劳务合作队伍的代表人即现场实际负责人,与登记企业是固定搭配,不可同一位现场实际负责人兼任多家企业,也不可同一家企业聘多个现场实际负责人或更换现场实际负责人。如遇不可抗力必须更换的,须提出申请并经公司审核后调整。
5.公司应根据各劳务合作队伍评价等级,在合格名单内选择劳务合作队伍,评价等级不合格的劳务合作队伍不得继续使用。
三、申请与受理的方式
1.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企业,可按照附件1的要求编制诚信登记资料,公司对资料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名单按规定在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略)
2.受理时间:(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