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消防工程已浙江省文物局以浙文物函【(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招标人为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消防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施工总工期:(略)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略)%)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3.3?(略)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业绩;
投标人须具有业绩及证明材料要求:(略)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 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略)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