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区(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山区(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略) 2.标段名称:(略) 3.建设地点:(略) 4.建设规模:(略) 5.项目总投资:(略) 6.资金来源:(略) 7.服务期限:(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略)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每日(略):(略)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方式:(略) 5.开标说明:(略)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